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皖1302司惩7号
被拘留人:龚超,男,1961年7月1日出生,住宿州市埇桥区。
本院在执行(2019)皖1302执4472号申请人王成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龚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龚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