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湘1127执司惩124号
被罚款人:赵玉峰,男,1990年4月6日出生,瑶族,湖南省蓝山县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雷丰新与被执行人赵玉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赵玉峰违法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