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 文书网 > 案例库 > 司法案例 > 正文阅览
复制全文
下载
分享
字号
背景
杨海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
案号:
(2022)黔0121司惩1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2-02-11
债权关键字:
司法制裁案件
案例内容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拘 留 决 定 书

(2022)黔0121司惩1号

被拘留人杨海,男,1985年12月24日生,汉族,贵州开阳人,住贵州省开阳县永温镇安大村牟贡组,身份证号52012119********。

本院在执行(2020)黔0121执958号与(2021)黔0121执52号劳务合同纠纷二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杨海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的规定,决定如下:

展开全部
任选一种方式可查看全文
微信支付
支付4.00
积分支付
10000
确认兑换
复制全文成功
使用微信扫码分享
分享给朋友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