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拘 留 决 定 书
(2022)黔0121司惩1号
被拘留人杨海,男,1985年12月24日生,汉族,贵州开阳人,住贵州省开阳县永温镇安大村牟贡组,身份证号52012119********。
本院在执行(2020)黔0121执958号与(2021)黔0121执52号劳务合同纠纷二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杨海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