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2)湘3122司惩2号
被拘留人:李松花,女,住湖南省泸溪县。
因李松花拒不报告财产,本院于2022年1月17日作出(2022)湘3122司惩2号拘留决定书,决定对李松花拘留15日,宣读拘留决定书后,被拘留人李松花已主动履行部分义务,且出具了书面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