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
罚 款 决 定 书
(2022)川1622司惩91号
被罚款人:陈杨,男,1986年4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武胜县。
本院在执行四川武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坪支行与陈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杨在收到本院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