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湘1127执司惩139号
被罚款人:李修成,男,1971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蓝山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邹兴才与被执行人李修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湘1127执689号中,查明被执行人李修成拒绝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