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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琴、常德市澧县司法局刑事一审刑事通知书
案号:
(2022)湘0821刑初34号之六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慈利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2-06-01
债权关键字:
刑事案件
案例内容

慈利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2)湘0821刑初34号之六

常德市澧县司法局:

罪犯杨琴因犯开设赌场罪,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万元。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请你局对该犯予以考察

缓刑考验期间:自2022年4月2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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