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
(2021)渝0116司救执2号
司法救助申请人漆泽全,男,汉族,1970年6月13日出生,住重庆市江津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明发,重庆市江津区柏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司法救助申请人漆泽全向我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本院于2021年9月23日立案受理,受理后,依法对其申请进行了审查,在审查中发现,司法救助申请人漆泽全未提交司法救助申请书、在其填写的申请登记表中也无具体的救助金额,同时仅有原案件承办人加注的符合救助条件、同意司法救助的意见,无初审报告。经告知司法救助申请人漆泽全后,司法救助申请人漆泽全自愿撤回司法救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