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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水波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
案号:
(2021)湘3127司惩41号之一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永顺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1-10-30
债权关键字:
司法制裁案件
案例内容

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湘3127司惩41号之一

被拘留人向水波,男,1987年5月23日出生,苗族,住湖南省永顺县。

被拘留人李恩祥因未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经本院作出(2021)湘3127司惩41号决定书决定拘留向水波十五日。在羁押期间,被拘留人向水波缴纳了案件执行款,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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