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 文书网 > 案例库 > 司法案例 > 正文阅览
复制全文
下载
分享
字号
背景
徐亨哲、股权转让纠纷司法罚款决定书
案号:
(2020)陕03司惩2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1-09-30
债权关键字:
其他案件
案例内容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0)陕03司惩2号

被罚款人:徐亨哲,男,1992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本院在审理(2020)陕03民再20号再审申请人汪勇、谢威与被申请人黄登河、徐亨哲、陈玉兰、温小峰、温红红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一案中,查明徐亨哲在原一、二审中未经汪勇、谢威二人授权同意,擅自代办其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手续,导致其二人的诉讼权利被剥夺,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展开全部
任选一种方式可查看全文
微信支付
支付4.00
积分支付
10000
确认兑换
复制全文成功
使用微信扫码分享
分享给朋友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