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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某、榆林市靖边县司法局刑事一审刑事通知书
案号:
(2022)陕0803刑初5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22-03-30
债权关键字:
刑事案件
案例内容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2)陕0803刑初5号

榆林市靖边县司法局:

罪犯任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请你局对该犯予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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