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2)湘0923司惩6号之一
被拘留人高盈,女,1981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安化县人,住湖南省安化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安化湘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城支行与被执行人高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高盈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本院于2022年3月3日作出(2022)湘0923司惩6号拘留决定书,决定对高盈拘留15日,已交由某某机关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高盈承认并改正错误,且积极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