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 文书网 > 案例库 > 裁判规则 > 正文阅览
复制全文
下载
分享
字号
背景
张涛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
规则日期:
2022-10-29
案例内容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2)湘0923司惩36号

被拘留人:张涛,男,2004年4月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安化县人,住安化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庆欢与被执行人张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张涛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

展开全部
任选一种方式可查看全文
微信支付
支付4.00
积分支付
10000
确认兑换
复制全文成功
使用微信扫码分享
分享给朋友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