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湘0528司惩21号
被拘留人:徐海勇,男,1975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住新宁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龙丽慧与被执行人徐海勇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徐海勇未按(2020)湘0528民初2388号民事调解书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阶段,亦未按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