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 文书网 > 案例库 > 司法案例 > 正文阅览
复制全文
下载
分享
字号
背景
郭文豪与大连市司法局、辽宁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
(2020)辽0291行初24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行政一审
发布日期:
2020-09-26
债权关键字:
行政案件
案例内容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辽0291行初24号

原告郭文豪,男,1967年8月10日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

被告大连市司法局,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

负责人陈杰,局长。

委托代理人徐潇,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辽宁省司法厅,住所地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负责人林志敏,厅长。

委托代理人王燕,被告单位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邸刚,被告单位工作人员。

展开全部
任选一种方式可查看全文
微信支付
支付4.00
积分支付
10000
确认兑换
复制全文成功
使用微信扫码分享
分享给朋友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