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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豪与大连市司法局、辽宁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一审行政裁定书
规则日期:
2020-09-26
案例内容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辽0291行初24号

原告郭文豪,男,1967年8月10日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

被告大连市司法局,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

负责人陈杰,局长。

委托代理人徐潇,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辽宁省司法厅,住所地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负责人林志敏,厅长。

委托代理人王燕,被告单位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邸刚,被告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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