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拘 留 决 定 书
(2021)川0524司惩35号
被拘留人曾林,男,1959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叙永县。
本院在执行何元、简代文、谢明华、简世平、简世伟、张远飞、郭中明、黄群力、杨国富、罗永远、陈**材、饶思伦等人申请执行叙永县落卜镇宋家毛地咀硫铁矿、曾林、邱从意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曾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二百四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