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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事务中心、朱亚贵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2)粤01民终13957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二审
发布日期:
2022-07-06
债权关键字:
违约金
案例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01民终1395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市司法事务中心,住所地广州市龙津西路148号八楼。

法定代表人:仲晨曦。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芷韫,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光武,男,1982年2月13日出生,汉族,该中心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朱亚贵,男,1963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上诉人广州市司法事务中心因与被上诉人朱亚贵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1民初54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6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杨玉芬进行独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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