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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倪呈明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案号:
(2020)浙0824行审43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开化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行政非诉审查
发布日期:
2020-09-08
债权关键字:
行政案件
案例内容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浙0824行审43号

申请执行人: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芹北路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8240960946021。

法定代表人:童春华,系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吴业松。

委托代理人:过洋春。

被执行人:倪呈明,男,1986年2月2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开化县人,住浙江省开化县。

申请执行人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开市监行罚字【2019】112号行政处罚决定对被执行人倪呈明罚款10000元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书面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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