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川0180司惩500号
被拘留人:彭建华,男,1964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简阳市。
本院在执行(2021)川0180执恢994号樊东、樊宇、樊治祥、钟文英与彭建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彭建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