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川0504司惩259号
被罚款人:李涛,男,1963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本院在执行(2021)川0504执1977号林应群与刘明分、李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涛拒不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