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鲁0784司惩882号
被拘留人:于江涛(曾用名于林海),男,1973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潍坊市。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于江涛罚金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于江涛未申报财产,违反报告财产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