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
拘 留 决 定 书
(2021)陕0928司惩16号
被拘留人:杨伟,男,1995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旬阳市XX小区。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旬阳县XX城与被执行人杨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杨伟拒不履行本院(2020)陕0928民初2982号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一款(六)项和第一百一十五条二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杨伟拘留15日,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