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川0504司惩241号
被罚款人:张华明,男,汉族,1968年5月31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本院在执行徐德勤与张华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华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