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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施和平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案号:
(2020)浙0304行审99号
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
审理法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行政非诉审查
发布日期:
2020-12-02
债权关键字:
行政案件
案例内容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浙0304行审99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地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光明桥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30000251868XT。

法定代表人冯金考,局长。

委托代理人章国君、周汉琴。

被执行人施和平,男,1976年9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0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温资规瓯罚〔2019〕54号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被执行人施和平履行加处罚款一案,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进行了书面审查,本案现已审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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