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2)鲁0406司惩1号
被罚款人高田教,男,1967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费县。
本院在审理(2021)鲁0406诉前调797号子思兰与高田教、枣庄银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高田教在本院组织对该案鉴定材料质证过程中,故意撕毁质证笔录,毁灭重要材料,妨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严重扰乱民事诉讼活动,事后高田教能认识到错误,并具结悔过,可以对其进行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