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手机文书
律师入驻
注册/登录
程序法
仲裁法
民商法
婚姻法
合同法
物权法
公司法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票据法
继承法
债权债务转让
民法
经济法
互联网金融法
广告法
房地产法
保险法
拍卖法
证券法
税法
土地管理法
刑事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百度小程序二维码
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知识
文书模板
民法典
民法典查询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一般规定
结婚
家庭关系
离婚
收养
继承
继承一般规定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产的处理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损害赔偿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产品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合同
运输合同
合同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
仓储合同
借款合同
委托合同
保证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通则一般规定
租赁合同
行纪合同
合同的订立
中介合同
合伙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无因管理
合同的效力
不当得利
合同的履行
保理合同
承揽合同
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总则
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
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
民事责任
诉讼时效
期间计算
基本规定
自然人
法人
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居住权
地役权
担保物权一般规定
抵押权
质权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留置权
占有
物权的保护
物权所有权一般规定
物权一般规定
国家、集体、私人所有权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相邻关系
物权共有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用益物权一般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
人格权
人格权一般规定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姓名权和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留置权法律指南
留置权的定义
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
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
可分留置物
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
留置财产的孳息收取
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
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实现方式
留置权优于其他担保物权效力
留置权消灭
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定义
【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
【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
【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五十条 可分留置物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特殊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
【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五十二条 留置财产的孳息收取
【留置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
【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债务人的请求权】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权实现方式
【留置权的实现】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五十六条 留置权优于其他担保物权效力
【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四百五十七条 留置权消灭
【留置权消灭的特殊情形】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微信登录
手机号登录
忘记密码?
没有账号,
去注册
登录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登录/注册即视为同意
用户协议
和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