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赔 偿 决 定 书
(2015)哈法委赔字第14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决定书
赔偿请求人:贾树祥,男,1940年2月2日出生,汉族,哈尔滨市新航装潢金属制品厂厂长。
赔偿请求人:王桂兰,女,1940年5月13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赔偿请求人:曹立伟,男,1972年6月5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赔偿请求人:曹丽艳,女,1969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赔偿请求人:贾伟岩,男,1966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赔偿请求人:马晓筠,女,1967年4月3日出生,汉族,无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