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主体是谁 担保物权的主体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1
担保物权主体是债权人。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而权利人实现其担保物权即该权利消灭时,权利人才成为担保物的物权人,获得担保物的价值。
担保物权的特征
1、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
2、担保物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
3、担保物权限制了担保人对担保标的物的处分权。
4、债权人享有对担保标的物的换价权。
5、担保物权能够担保其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
1、担保业务收费主要有两块:咨询、评审费和担保费。
2、在担保项目进入到评审风险的阶段,就需要交纳咨询、评审费了,一般为贷款担保额的1%-3%不等。
3、担保费按照贷款担保额的利率和期限来计算,一般情况为贷款利率的50%按实际贷款期限收取,有的公司还可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下浮50%收取。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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