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孕期离婚的特殊程序


当婚姻陷入困境,孕期的女性无奈选择起诉离婚时,繁杂的诉讼流程和所需材料常常让她们感到困惑与无助。准备好齐全且准确的材料,是顺利开启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一步。下面,我们就为孕期起诉离婚的女性详细梳理一下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法律问题。
孕妇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起诉状:起诉状里要清楚地写明诉讼请求,比如明确表示要离婚,对孩子抚养权有什么诉求,财产该如何分割等。写完后,记得签字并按手印。
身份证明:准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也要留着,以备法院查验。
婚姻关系证明:带上结婚证原件。要是结婚证丢了,也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让他们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怀孕证明:这是孕期起诉离婚特有的材料,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妊娠检查报告,或者B超单等医学证明文件,用来证明自己处于孕期。
财产证明:为了在离婚时能合理分割财产,要准备好房产证,证明房产归属;车辆登记证,明确车辆情况;还有银行流水,展示资金往来;债务凭证,说明债务情况等。
子女材料:如果已经有其他子女,就得提供他们的出生证明。
居住证明:要提供能证明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材料,比如暂住证。要是不清楚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可能会影响法院管辖的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男方在女方孕期起诉离婚,原则上法院是不受理的,但女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不受这个限制。
孕期离婚的特殊程序
孕期离婚的特殊程序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的特殊程序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需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提交申请: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审查和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特殊程序
撰写民事诉状:起诉方需详细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给法院。
法院受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需按时出庭。
法庭审理和判决:法院通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需注意,孕期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法律对孕期离婚的特殊规定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保护女方及胎儿权益:协议离婚时要充分保障女方及胎儿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3.《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