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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含义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2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它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还有利于鼓励交易,促进财产的流转。

什么是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含义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为善意。受让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受让人受让时的主观状态是善意,即对无权处分不知情且无过失。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即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实际占有已取得的财产,为有偿转让且价格合理。

  3、转让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符合物权变动公示方法要求的,不发生善意取得效力。

  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

  (一)善意取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促进财产流转。其前提是这些财产能够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二)如果转让的财产不能随便流通或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流通,交易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善意取得自然不能保护和促进这一层次的财产流转,受让人无权要求适用善意取得。

  (三)如转让剧毒物,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珍稀动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四)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有些动产,由于其价值较大,对社会经济生活具有相当重要性,为了加强管理,法律对此特别规定转让时应履行一定的登记手续。

  (五)这类财产主要是自行车、机动车辆等。公民或法人在买卖赠与这类财产时,须提供相应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法律关系才能生效。因此,通常不会发生无权转让而第三人又不知情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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