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产流程怎么走 法院拍卖房产的流程
法院拍卖房产流程:1、首先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然后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2、待评估结果出来后,法院根据其评估价值来确定拍卖房产底价;3、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4、拍卖成交后由法院作出裁定,确定其法律效力;5、若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降价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拍卖所得房屋需注意问题
1、产权清晰:拍卖的房屋产权要清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委托拍卖的房屋如设有抵押权的,应先注销抵押权,而法院委托拍卖的,要提交法院委托拍卖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2、价格合理:如一些房屋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八成,超过起拍价就可成交。
3、流程完备:委托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首先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经拍卖所得的房产办理产权时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协议,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委托书。
4、预算充足:拍卖是处理一些不良资产的一种手段,必须要一次性付完钱,而且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而绝大多数人并不知情直到缴税的时候才大吃一惊。而且拍卖的房产有一些税费是很高的,有的税比房屋还贵,有些人贪便宜,没弄清楚情况就拍下来,后来才发现结果无法办理证减,所以建议大家买前先找专业人算一下所有的费税大概要多少,自己心里有个底。
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条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