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归谁 哺乳期内抚养权可否变更


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往往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哺乳期内的子女。哺乳期的孩子正处于身心快速发育的关键阶段,他们的抚养权问题牵动着父母的心,也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深入探讨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
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子女可以随父亲生活:
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
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此外,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权,法律保障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哺乳期内抚养权可否变更
离婚后哺乳期内抚养权可以变更,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法定程序。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法定变更事由:哺乳期内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常见的情形包括: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需要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的生活环境等因素,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证据收集:提出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例如,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以证实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等。
哺乳期内变更抚养权的特殊规定
在哺乳期内,一般情况下子女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等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变更抚养权。此外,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也会被重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
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2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