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法院会判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


当夫妻感情走到尽头,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就成为了关键。了解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对于当事人把握自身权益、推动离婚进程有着重要意义。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哪些情形下法院会判离婚?
哪些情形下法院会判离婚
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则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不以夫妻名义。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残害等行为,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或精神伤害。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暴力行为,而遗弃则是指故意抛弃家庭成员,不履行抚养义务。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行为严重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秩序,且难以改正,对家庭造成极大伤害。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长时间的分居表明夫妻关系已处于僵持状态,感情可能已经破裂。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因为一方失踪,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也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民事诉讼法》第127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受理: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原告主体不适格;
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