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内容都有哪些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19
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主要是依据《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船舶、海上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调查。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海上交通事故的证据。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如下:
(一)当事人申请。各当事人向有事故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递交授权人签名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申请书》。
(二)评估简易程序适用性。海事管理机构应派员对当事船舶和事故现场采取勘视、检查、测量、拍照、录像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现场勘查,完成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初步确认事故经过和核实事故损失,评估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三)启动简易程序。如适用简易程序,应书面告知启动简易程序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第七条,执行简易程序的事故调查应在接到各当事方递交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第八条,海事调查人员经评估认为不适用简易程序,或在执行简易程序过程中,发现所调查的事故超过小事故等级或具备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应终止适用简易程序,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书面告知事故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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