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程是什么
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如实填写基本情况。2.申请人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计生专干提交下列材料:(1)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2)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3)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
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2、流动人口夫妻持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本人页、变更页、首页);
3、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各1份;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任意一方复印1份(照片页,盖章页);
5、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生育服务证有什么用
1、生育服务证曾叫准生证,后改为计划生育服务证。当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要去办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呀,还有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用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