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能够起诉离婚的吗 夫妻一方冷暴力可否离婚


冷暴力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合法理由之一。当事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包括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认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
诉讼离婚的步骤包括撰写民事诉状,明确表达离婚意愿和陈述相关事实与理由,然后向当地基层法院提交诉状和相关证据进行立案。接着等待法院审查,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费用,接收开庭通知并做好庭审准备。法院将会进行调解或判决,最终完成离婚诉讼程序。
冷暴力的特征
冷暴力,一种精神虐待的形式,普遍存在于各个阶层和家庭。其表现形式多样,包括漠不关心、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视等。尽管语言攻击、贬低、忽视和逃避责任是常见的冷暴力行为,但当前的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和惩治这种行为,因此难以认定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