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是不是属于债务重组 吸收合并是不是属于债务重组


吸收合并不属于债务重组。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另一个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被吸收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被吸收的公司承担。而债务重组是指企业通过与债权人协商重新安排债务,以减轻债务负担的过程。债务重组通常是在企业财务状况遇到困难时进行,通过与债权人协商重新安排债务,以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三条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1、吸收合并是指一家公司(称为合并公司)通过收购另一家公司(称为被合并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股权,从而实现两家公司的合并。在吸收合并中,合并公司通常会以现金或股票的形式向被合并公司的股东支付一定的补偿。被合并公司的股东通常会成为合并后公司的股东,并且被合并公司的业务和资产会被整合到合并后公司中。
2、控股合并(也称为垂直合并)是指一家公司(称为控股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称为被控股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从而获得对被控股公司的控制权。在控股合并中,控股公司通常会购买足够多的股权,以确保其在被控股公司中拥有决策权。被控股公司通常会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存在,但其经营和战略方向可能会受到控股公司的影响。
3、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主要区别在于控制权的转移方式和被合并公司的地位。在吸收合并中,被合并公司的股东成为合并后公司的股东,而在控股合并中,被控股公司仍然是一个独立实体,但其决策权受到控股公司的影响。
企业并购的方式
1、吸收合并:指一个公司吸收另一个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被吸收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被吸收的公司承担。
2、新设合并: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新公司承担。
3、股份合并:指两个或多个公司通过股份交换等方式进行合并,合并后的新公司由原公司的股东和新股东共同持有股份。
4、股份收购:指一个公司通过购买另一个公司的股份获得控制权,进而实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
5、资产收购:指一个公司通过购买另一个公司的资产获得控制权,进而实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
6、合并收购:指一个公司通过与另一个公司进行合并,获得控制权,进而实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