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注销流程
外资企业注销需要清算组先在清算期内缴清企业各项税款,然后制作清算报告,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送审批机关,同时向审批机关缴销批准证书。审批机关收到清算报告和批准证书后,生成回执,企业凭回执向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后由谁承担责任
公司注销后由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债。
公司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对外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注销后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债务的责任的,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注销要满足的条件
1、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注销;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4、被吊销、责令关闭或撤销;
5、被股东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后注销。
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三)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说明)。
有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