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审计时有哪些权利 审计机关审计时有哪些权利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财务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用于管理财务收支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电子数据系统。审计机关有权调查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并取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的运用
首先,审计机关将预算执行结果汇编成审计报告,提交全国人大,作为地方一级预算执行和政府决算审批的依据。
其次,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侧重于政府工作的关键方面,解决直接影响人民利益的问题。然后将这些发现呈现在专门报告中,为党委和政府服务,目的是支持领导层的宏观决策。
此外,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对预算单位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而提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提高财政资源的安全性和效率。
随着政务透明度的提高,广大市民也成为预算执行结果的使用者。这不仅让公众参与监督,而且提高了公众的知情权,从而增强了他们对地方政府的认可度。
审计程序的分类
1、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解的程序。根据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时,必须执行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解的程序,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作方式,从而合理规划审计工作。
2、符合性测试程序。为了获取审计证据,证实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有效性。在符合性测试中,注册会计师可以运用观察和审阅方法,审阅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手册和文件,观察制度的执行情况,询问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甚至重新执行一项控制程序。符合性测试的范围与控制风险估计水平有关,如果控制风险水平较高,可以减少或忽略符合性测试程序。
3、实质性测试程序。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交易和余额的详细测试,以及对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应用情况的分析性测试。通过实施这些程序,可以获得证据来证实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公允性认定。详细测试可以采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和计算等单个程序,而分析性测试则用于分析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的关系。详细测试和分析性测试各有其独特作用,二者不可相互替代。在每次会计报表审计中,必须执行实质性测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二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