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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16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1.货币资金捐赠: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2.接受物品捐赠: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收到捐赠者开具专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贷:营业外收入。

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

  捐赠支出会计核算的要求

  捐赠支出发生时,应按照实际捐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该支付的相关税费合计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入账时,应提供以下要件:

  (一)捐赠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依据捐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党群工作部、各事业部按照捐赠性质和金额实施分级管理、归口审批,签发捐赠项目批复文件。

  (二)捐赠票据。指由接受捐赠的机关、单位、团体或组织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票据应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套印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对于无法取得捐赠票据的,应提供无法取得票据原因说明,并提供接受捐赠单位开具的收据和接受捐赠证明。

  捐赠支出涉税问题

  1.捐赠的是货物、劳务时,不论是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还是外购的,均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2.捐赠的是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要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

  3.捐赠的是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时,要视同销售计算营业税。

  4.在计算所得税时,捐赠支出受三个方面限制:捐赠途径、捐赠对象、捐赠金额。

  法律依据

  《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对"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科目下设置了"捐赠利得"的明细科目,说明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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