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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 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05

  二手房买卖协议中要写明的内容有:房屋信息;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卖方配偶或租客同意出售的声明;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 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注意事项

  1、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确认付款方式以及时间,缺一不可;

  3、进行房屋交验要责权分明;

  4、约定好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具体落实;

  5、中介代理费账目要明晰;

  6、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7、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8、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9、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10、要善用补充条款,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应符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房地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转让相关法律只规定了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是禁止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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