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赔偿误工费吗,意外保险赔偿误工费
一般情况下误工费包含在人身意外保险赔偿范围内。误工费是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误工费属于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因此意外险会运行理赔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意外险赔付的项目内容
1、随行未成年人或长者的送返费用
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2、交通费
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
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是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
因为意外事故的发生,原有行程被迫延迟,支出的额外交通和食宿费用。
买保险的好处
1、提供必要的保障,保障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家庭经济的安全。可以降低风险损失,有效抵御风险。
2、合理配置资金,保险具有一定的投资性,并且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进行财富传承,是配置资金的工具。
3、丰厚的投资回报和安全性,国家对保险公司严格的监管和对保险资金运用严格的监控,把投资的风险降到很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