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皖15执22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合安路支行
负责人:许召寿,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黄勇
被执行人:沐芳芳
被执行人:舒城县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琴,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陆琴
被执行人:凤海山
被执行人:黄玉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