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固定期限 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务固定期限不低于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2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商业银行次级债务是指由银行发行的,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含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
次级债主要特点
(1)限制较少、灵活性高:仅对次级债务机构投资者提出要求、借贷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监管层审批、手续简便;没有规模上的明确限制;
(2)期限在3年以上,属于中长期融资工具;
(3)可以计入净资本,提升xx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和流动性,且由于净资本将是xx公司监管的核心指标,业务准入、融资等资格的获得都将直接取决于净资本。
法律法规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条次级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
商业银行也可以私募方式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商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应遵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次级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
第五条次级债券的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并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提示次级债券投资风险。
第六条次级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
最新问答
最新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