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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10

  不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有: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行为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行政拘留一般多少天

  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中的拘留的期限,一般来说,最高不能超过15天,如果行为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行政拘留具有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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