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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听电话侵犯什么权 非法监听电话侵犯了哪些权利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17

  窃听电话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这是毫无疑问的。公民的私人生活和信息应得到法律保护,而窃听电话行为无疑是对公民隐私的严重侵犯。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通过窃听电话,个人或组织可能会非法获取他人的私人信息,进而进行不当利用或侵害他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窃听电话侵犯什么权 非法监听电话侵犯了哪些权利

  隐私权的内容包括什么

  隐私权涉及个人生活中的多个方面,例如,个人享有安宁的生活不被打扰的权利,有权保护自己的生活情报和通讯方式的保密性。持有人有权自主决定个人行动,他人不得非法获取、泄露、侵犯个人生活信息,包括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等。他们还有权要求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等通讯内容和方式进行保密。

  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区别

  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虽然密切相关,但它们并不完全相同。个人信息主要是关于个人的身份、工作、家庭、财产和健康等方面的信息,它侧重于描述和识别个人特征,涉及的是人格利益。而个人隐私则是强调个人的生活信息和隐私不被非法披露或利用,更注重个人的生活安宁与私密性。在某些情况下,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会有重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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