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复议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26
治安案件的办理时限一般为30日,若案情繁复或重大,经上级公安机关同意,可延长30日。追诉期为6个月,自行为发生或终止之日起算,过期不再追诉。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同时确保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不再对社会秩序构成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包括:复议请求和理由必须明确,不能含糊其辞;申请人必须具备明确的身份,且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利益关系;申请必须提交给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不能随意提交;所申请的事项必须属于行政复议法的范围,不能超出法定范围;最后,没有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相同事实的申请或诉讼。
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若对某个行政行为存有异议,并打算申请行政复议,应前往作出该行政行为的部门所隶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于那些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或国家安全机关的行为有疑虑时,则需向它们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复议申请。简而言之,复议申请需递交至作出行政行为的部门的上级或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延长行政复议期限必须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一)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原因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
(二)延长期限的申请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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