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卫生法 >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有哪些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16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有哪些

  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社会动员,协调联动;

  4、属地先期处置;

  5、依靠科学,专业处置;

  6、鼓励创新,迅速高效。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措施

  1、保护现场;

  2、报警;

  3、如果出现伤员,及时进行现场抢救或送医院;

  4、有危险的情况下,及时撤离;

  5、可能的情况下,注意控制事态发展;

  6、现场状态控制,如紧急疏散人群;

  7、善后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
导航